法定节日高速公路免费细则
更新时间:2013-05-23 10:53: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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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定节日高速公路免费细则
法定节日高速公路免费通行细则
- 免费通行的时间范围:春节、清明节、劳动节、国庆节四个国家法定节假日,以及当年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确定的上述法定节假日连休日。
- 免费通行的具体时段:从节假日第一天零时开始,到节假日最后一天24时结束(普通公路以车辆通过收费站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,高速公路以车辆驶离出口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)。
- 免费通行的车辆范围:7座以下(含7座)载客车辆,包括允许在普通收费公路行驶的摩托车。
- 免费通行的公路范围:符合《公路法》和《收费公路管理条例》规定,经依法批准设置的收费公路(含收费桥梁和隧道)。
- 但各地的机场高速公路是否实行免费通行,由各省(区、市)人民政府决定。
2013年法定节日高速公路免费通行时间一览
记者从《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》中获悉,免费通行时间为春节、清明节、劳动节、国庆节等四个国家法定节假日,元旦、端午节和中秋节不包含在内。
根据2013年放假,2013年高速公路免费通行的时间为20天,即:春节7天(2013年2月9日―2月15日),清明节3天(4月4日―4月6日),劳动节3天(4月29日―5月1日),国庆节7天(10月1日―10月7日)。